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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個女孩子有9個會在第一次約會的時候,會問對面的男孩子是什麼星座,通常我遇到這種情況時,我都會反問她:「你想把我歸類嗎?」
 
人是無法被歸類的,於是個人網站是無法被歸類的,部落格在我心中和個人網站沒什麼不同,如果以上三個假設你都可以接受,那麼結論就是:部落格是不能被分類的。由於我崇尚把事情簡單化,但如果您還是覺得這種邏輯太武斷,以下是複雜版的解釋:
 
第一,人要展現自己的才華有很多種方式,在沒有網路的那個時代也許可以投稿報紙、甚至開個地下電台;有了網路以後,個人對外發聲的管道變得容易、只要會架個人網站、去入口網站登記就行;有了部落格之後,不需要會架網站,只要看懂使用說明即可,再厲害點就學著引用串聯SEO。但是不管在哪個時代,科技再怎麼演進,人有沒有才華和要不要展現是兩碼子事,部落格再會用、串連貼紙再多、SEO做的再自以為,其實都跟你的才華沒有多大關係,充其量你只是比較會用某個工具而已。在我認為世界上所有的發聲管道都不該將「人」去做分類,而是以該人產出的「東西」去做分類,勵志型作家可能是悲觀的人、療傷系歌手其實生活的很陽光、美食部落客或許正在減肥,這樣分類不是因為「人」,而是因為他的「產出」,人的本質不能被分類,能被分類的只有他「選擇」對外展現出來的東西而已
 
第二,部落格這個工具本身已有文章分類功能,而毎個人的思想、背景、經驗、和創作慾絕對是多元的,何必把自己的「個人網站」侷限在某一個範圍內,定位決定未來,如果你希望透過部落格來向世界發聲,創造自己的個人品牌、為何只用一個空養樂多罐,而不用十倍獅吼功的大喇叭。今天你去一家餐廳好吃,放到你的「美食」資料夾、明天你出國照了像放到你的「旅遊」資料夾,後天你女兒長了一顆牙,就放到「生活雜記」資料夾,而網誌/博客/部落格/個人網站的用意不就是這樣嗎?為何你要開三個部落格,然後把每個定位鎖死,搞的自己這麼辛苦,又無法集中火力營建自身品牌,證明你是個多才多藝興趣廣泛的一流「通才」。
 
部落格本身不具意義,他只是一個工具,是背後的人賦予他生命,這也是為什麼本活動取名為百萬部落「客」,而非百萬部落「格」,真正値一百萬是那個人,不是那個網站或網址。目前市面上並沒有哪個知名人物,大家看到他會說:「啊,他就是那個網路上很紅的那個人」,沒錯,我們看到電視名人、廣播名人、出版名人,但網路身為近年來最火媒體,為何還不見所謂的網路名人呢?現在《百萬部落客》就是一個讓你名利雙收的新管道,如果你真的有那個價值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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